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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法院在辉煌中标新立异

更新时间:2011-10-28 来源: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 作者: 区鸿雁 朱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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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云南省罗平县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思路,有力地促进了以审判为中心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模范法院”的基础上,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牌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获曲靖中院“一等奖”表彰,板桥中心法庭被曲靖中院评为“市级优秀人民法庭”,少年案件审判庭被曲靖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巾帼文明岗”。杨开宇院长被曲靖市中级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奖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便民方式 


  今年8月,罗平县人民法院围绕实现党员“五带头”的目标,按照开展“五项行动”和“五查五比”活动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开展以“人民在心中、法官为人民”为主题的大下乡系列活动。大下乡活动共设立10支党员先锋队:即在立案庭设立诉讼服务先锋队;在执行局设立飓风执行先锋队;在刑庭、少年庭设立维护社会稳定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先锋队;在民一、二、三庭设立社会矛盾调处先锋队;在行政庭、审监庭设立行政争议调判先锋队;在行政后勤部门设立司法保障服务先锋队;在离退休党支部设立夕阳红健康先锋队;在中心法庭设立法律服务、矛盾调处队、支农服务先锋队。各先锋队围绕法律服务、立案咨询、矛盾调解、预防犯罪、维护稳定、飓风执行、支农等从不同角度开展工作。 
  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罗平法官面向社会公开便民服务承诺,创新服务手段,讲求服务方式。推出了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和“三不传、五就地、三确定、四联系”等新举措;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布全体干警电话号码,在审判大楼设立“无障碍通道”,增设便民休息室、残疾人专用卫生间,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在12个乡镇设立司法为民服务网点,在161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巡回办案点,在1192个自然村设立诉讼联络员,通过“田间法庭、水上法庭、集市法庭、院坝法庭、火笼法庭”等方式,实现由“以法庭和法官为中心”向“以农村和农民为中心”的转变。小学校的操场、布依山寨的竹楼、库区渔民的渔船,哪里有群众需要,哪里就会成为罗平法院的临时法庭,哪里就会闪现着罗平法官的身影。自开展大下乡活动以来累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册,开展7次法律宣讲, 6次集市日法律服务咨询, 2次困难户访谈, 2次抗大旱保民生帮扶,3次回访帮教,立案信访9次,11次飓风执行,共巡回立案317件,巡回调解269件,当庭履行238件,执结案件313件,执结标的515万余元;广泛开展“一对一”扶贫帮困活动。近年来,罗平法院党组织、党员共为把左村协调争取扶贫资金10万余元,“一对一”扶贫帮困群众67户310余人次,金额6.6万余元。2010年抗旱救灾期间,组织全院干警、党员干部为把左村、把左完小捐款3.25万元、送水6吨。上述活动的开展,既畅通了民意沟通渠道,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广泛联系,又架起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平安建设,实现罗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创新内部管理 


  2008年12月,罗平县人民法院第十五届领导班子正式成立。新一届领导班子在杨开宇院长的带动下,以“团结、务实、高效、廉洁”为己任,以“领导做表率,改革促发展,队伍强素质,办案出精品”为目标,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发挥党组核心作用,着力提高“领导示范效能”。坚持党组中心学习制度,坚持院领导值周、联系中心法庭、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审理制度,发挥中层干部的承上启下和骨干带头作用。尝试把党支部建在庭上,2009年在全市率先设立板桥中心法庭党支部,完善机关支部建设,从过去的4个支部增设为10个支部,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同时把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等各项指标同党支部“星级创建”活动相结合,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载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近年来,有33名党员干警先后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和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表彰、奖励,有9名党员和干警立功受奖。党支部积极培养人才,发现人才,吸收人才,把符合条件的干警吸收入党,使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现支部已发展了2名预备党员及17名入党积极分子;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中,主动拓宽法律服务空间,积极推进能动司法。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法官及全庭干警开展了“抗旱送水”、“六一慰问”、“重温入党誓词及法官誓词”、“送法进校”、“下乡支农”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对党员干警的先进性教育,增强党员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党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坚持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支部巡回审判、田间地头办案,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又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收到较好的效果,2011年板桥中心法庭党支部被中共罗平县委评为“优秀党支部”,陈永福庭长被评为优秀党建指导员、时劲松副庭长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罗平法院党总支连续三年被中共罗平县委评为党务工作先进集体,杨开宇院长等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重视开展文化建院活动。开展元旦体育运动会,迎春游园活动,五一节登山比赛,七一文艺联欢活动、主题演讲活动、书画摄影、篮球比赛活动,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法院文化氛围。营造以人为本的关爱文化。干警生日、生病住院和直系亲属过世进行慰问,春节和重阳节对退休老干部进行节日慰问,为干警进行身体体检等,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组织干警到百色革命、甲午海战纪念馆等地,举行向革命前辈敬献花圈、宣誓、歌唱革命歌曲等活动,引导和激励全院干警继承革命传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健全院党总支及各支部班子建设,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总支、支部、党员三个方面的作用,营造了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干警亲属签订了《促廉助廉责任书》,缴纳廉政保证金,向39名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发了廉政提示函,并要求提交廉政承诺书,利用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和腐败分子堕落的典型案例,正反结合,鲜明对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廉政档案,执法业绩档案,强化日常监督,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共聘用特邀监督员36名,廉政监察员12名,注重内外监督,点线面全覆盖,多层面构筑廉政堤坝。开创了罗平法院连续12年来 “六无法院”良好局面。 


创新用人机制 
 

  2010年,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罗平法院积极尝试“赛场选马”的竞争上岗用人机制,圆满完成了3个正科级职位、7个副科级职位和5个部门副职职位的竞争上岗工作,为全院干警搭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2011年,配齐了三个中心法庭副庭长(副科待遇)和一个中心法庭庭长(副科待遇),实现了中层干部“知识型、中坚型、年轻型”三型转变;在选好干部的基础上推行机制改革,突破由立案庭承担日常审判流程管理职责的传统模式,将原来隶属立案庭的 “四位一体”流程管理模式改革为书管科、监察室共同负责 “七位一体”审判流程管理模式即对案件的立案、移送、审理、执行、送达、评查、归档等环节工作进一步细化,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形成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细管理、严监督”的审判运行机制;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政协常委旁听庭审。近三年来,先后14次邀请39名人大常委会委员、政协常委参与旁听案件庭审;结合开展“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庭审技能大练兵、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优秀书记员评比、法警基础技能评比等活动,提升了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文书制作的能力;创新审委会相关制度,规范化量刑,规范执法行为。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由低到高的职级顺序开展汇报、讨论及表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并率先在全市实行审判长、庭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率先在全省启动轻微刑事公诉案件由案发地中心法庭审理制度。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与人大法工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罗平县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少年庭审理涉少民事案件范围的暂行规定》,扩大少年庭审理案件范围,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基础建设 


  2006年1月17日,罗平法院乔迁新楼,总投资1400万元、占地35亩、建筑面积9013平方米的新审判办公大楼正式投入使用,罗平法院党组乘着西部大开发的东风,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规划,杨开宇院长带领新一届党组班子率先在全市强力推进辖区五个派出中心法庭项目建设。五个中心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鲁布革、阿岗、马街、板桥中心法庭办公楼、住宿楼已投入使用,九龙中心法庭也于今年开始动工,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五个法庭均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人性化的标准设计建设,确保功能齐全和“四级联网”对接;三年来,共筹集资金200余万元为五个中心法庭及一线办案法官配备了传真复印一体机和办公电脑53台,为院机关购置办案业务用车11台。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罗平法院在辉煌成就中继续发展,在发展进程中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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