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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更新时间:2018-01-05 来源: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作者: 王乔明------分隔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观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任务、组织领导。无疑有着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担负着提高全民族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治观念的艰巨任务,任重道远,只有长期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工作才能保证完成使命。笔者通过对罗平县普法工作进行调研,走访了21个行政机关、5个乡、镇(街道)、4个企业、2所学校。了解到普法工作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分析,以利普法工作的健康发展。一、问题(一)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普法过程中,形式主义的现象依然明显,普法工作对传播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重视不够,不少单位、部门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普法工作没有深度和浓厚的氛围。部分单位、部门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没有将其重视起来,走过场现象不在少数;职责不清楚,目标不明确、协调配合不够,普法资源运用不充分,学校、企业(特别是私企、个体)、乡村和城乡流动人员等普法教育被动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二)普法形式千篇一律,创新不足。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创新的意识。对普法工作没有认真研究,形式大同小异,多年来基本做法是通过宪法宣传日、赶集日、6.26禁毒日等节日发材料、进行法律咨询、组织培训、出专栏等。形势轰轰烈烈、场面热闹,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群众乐意接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不多。学习法律的社会氛围不浓,群众守法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三)普法内容枯燥乏味,难以激起群众兴趣。普法中照本宣科,依葫芦画瓢,使得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更加晦涩难懂。进行法治宣讲时更多是一味地读法律条文,没有结合具体案例、结合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法律宣传,使得普法宣传难以接受。生硬的普法,不但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导致群众反感、厌倦、产生抵触情绪。农村人口分散、流动性大、群众文化素质低等因素,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实施效果不明显。(四)普法的经费、人力投入不足,工作常常处于应付状态。普法工作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现实情况是基层普法工作面临的是人少、钱少的情况,因此,基层普法工作的难度被放大。经费不足,购买普法资料、开展普法工作没有足够的经费,束缚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没有专职人员,兼职的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顾此失彼,对普法工作不以为然。少数干部自身法律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断章取义,宣传走样,效果不佳。二、原因(一)认识不足,宣传不力。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普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全民素质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同其他主要的工作同抓共管,重视不够,习惯认为普法工作是政府司法部门的工作,不积极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也不主动协调配合普法工作,普法日常工作开展怠慢,普法内容模糊不清,普法进度不上报,普法导向不明确等,普法宣传工作流于形式。(二)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在普法任务的布置上,大多数单位、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着做表面文章,有工作计划,有领导机构,但检查落实和督促指导不力,热衷走形式,走过场。年初的工作计划摇身一变就成了年终的工作总结,长期习惯于纸上谈兵,做纸上文章,实际工作不脚踏实地的去抓,问题不及时解决,长此以往,使得基础工作薄弱,基本情况不清,统计无所适从,效率、质量低劣。(三)重工作应付、轻长远打算。普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文化,形成全社会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局面,为建设法治化社会、促进依法治理工作奠定深厚的法治思想基础。虽然普法工作已开展30多年,但由于普法工作没有强硬的手段和过硬的措施,对不履行普法教育工作职责的单位、部门及个人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和问责,工作拖拖拉拉、敷衍应付,只求一时过关。(四)重学习形式、轻实际应用。在普法中,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年学生一直是重点对象,虽然每年都有计划对这几类人员作具体安排,规定有法制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形式和制度,但实际上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很好落实,除了完成规定购买的教材,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外,如“把是否具备法律知识、法治意识作为干部任用的一个标准”等规定基本成为空口号,仅仅落实在口头上。群众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束手无策,不知通过何途径来保护其合法权益。三、对策(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治国的最高方略写进<<宪法>>,因此,广大群众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普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基础工程;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保障;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需要;是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必需;是建设社会民主政治的关键;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举措,是一项长期性战略。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不懈怠、不推诿、不应付,群策群力,持之以恒坚持下去,才能保证普法教育工作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努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大投入、有力保障。做好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必须保证一定经费、人力、物力的投入。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在经费、人力、物力方面统筹计划,合理安排,保证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要物有物,克服普法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经费缺口大、专职编制人员不足、所需物资短缺,宣传力度削弱,形式手段单一等困难。否则,缺乏人、财、物保障基础的普法工作会陷于长期走形式、走过程表面工程,达不到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三)转变观念、立足需求。普法工作要结合实际需要,不同的普法对象对法律的需求各不相同,要有针对性进行才能发挥普法的最大效能,要改变过去主观强行、灌输式的习惯普法模式,根据群众实际需要普及法律,真正使普及法律知识能够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地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加强对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方式和渠道的引导,突出对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的宣传,确保其在纠纷发生时总能找到正确的方法、通过合法的救济途径解决问题,提高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群众切身体会到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处。在通过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实践中,提升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增强普法教育实际应用实效。(四)挖掘潜力、创新方法。补齐短板,挖掘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支持、弘扬乡、镇(街道)文化站组织演出队(或老年人舞蹈队)自编自导自演法制文艺节目,通过舞蹈、花灯、快板、说唱等文艺宣传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易于群众接受,更好地提升普法实效。如大水井乡组织法制宣传队到各村委会进行巡回演出,演讲,群众欢迎,乐意接受。利用村、社区广播,按时定期播放有针对性的节目,让老百姓广泛接受到法制教育,从无形之中将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意识植根心中。如腊山街道委员会将普法内容制成光碟和U盘发放到各村进行播放。在县直学校、乡镇小学及中学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法制副校长要与学校定期研究普法工作,指导学校利用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法制短剧、法制小报制作、法制漫画比赛、观看司法审判等活动,营造学校浓厚的法治氛围,让学生们再潜移默化中提高知法懂法、明辨是非的能力。如罗平县人民法院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演习、观摩审判活动、参观看守所的管理等。加强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充分应用村(社区)文化广场及活动场所等平台,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宣传咨询、法治文艺(戏剧、讲故事、小品)演出等活动,寓教于乐,让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起崇尚法治的理念。(五)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将其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领导要亲自参与普法在线学习,起好表率和带头作用,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虚心学习,真学、实学。当前普法在线学习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学习作弊的现象以就突出,有的领导把普法在线学习考试由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来完成。要坚持并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国家公职人员学法、农村基层干部学法等重点对象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要深入开展青少年教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青少年群体情趣和爱好的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如法制漫画、法制小报、法制演讲比赛等,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加丰富多彩,更加生动活泼,更加易于接受,引导青少年在自主参与法治实践中树立起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要做好农民工和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完善农民工、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维权活动,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六)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完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领导机制,确实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指导、统一检查,形成以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单位、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局面。完善组织保障机制,通过制度来确定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促进各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完善普法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普法机构履行其相应的职能、职责。任务、责任到人,常抓不懈,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完善普法协调机制,克服部门、乡镇、街道、单位之间工作不沟通、不协调、不配合的现象,形成各级、各单位、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增强普法工作合力。谋这样才能做好普法工作,普法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七)结合实际、谋求实效。结合群众信访反映突出的征地拆迁、违章建筑拆除、房地产烂尾、农民工讨薪等矛盾比较尖锐的重点工程、重要领域,适时加强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和激化。结合精神文明、党的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等重点工作,抓紧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宣传的带动、辐射作用。结合单位、部门工作,在放心消费、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中寻找普法契机,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调解个案、援助实例,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政执法、司法实践活动,各级政府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决策规划和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法、检、公等执法部门要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司法执法公正。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让群众在司法诉讼活动中知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程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巩固普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观念在广大民众中全面渗透。总之,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坚巨的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各单位、部门必须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永不懈怠,坚定不移地扎实推进。------分隔线----------------------------- 上一篇:浅谈如何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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